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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場行銷規範是為規範行銷醫藥產品時之適當行為,是醫藥業自我約束的行為基準。本規範係依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Pharmaceutical Manufacturers & Associations (IFPMA) 2007年公布之市場行銷規範,訂定廠商對醫護人員進行藥品行銷的道德標準,並提供與醫護人員互動的依據。此版本自2007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實施,由IRPMA理事會及IRPMA市場行銷規範委員會共同執行。
IRPMA的會員及其代理商、經銷商應一律接受並遵行此規範。IRPMA會員須將此規範列入該公司之標準作業程序及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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