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缺藥!藥事法修正三讀違者可罰30萬 藥界「憂1事」恐雷聲大雨點小
2026/02/09
立法院三讀通過《藥事法》及《藥害救濟法》修正案,目標在強化缺藥預警與應變能力,避免斷藥問題重演。修法重點包括:將原先僅在預期供應不穩前6個月通報的制度,改為由持有必要藥品許可證的藥商定期申報製造、輸入與供應情形,讓主管機關更即時掌握市場動態。
在穩定供應方面,政府過去僅能針對「必要藥品」供應不足時專案核准輸入或製造替代藥品,但因必要藥品僅約584項,修法後專案核准範圍擴大至所有領有許可證藥品。當出現缺藥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時,主管機關亦可限制藥品供應的範圍、期間、數量與對象,避免藥品過度集中於特定醫療院所,提升民眾取藥的可近性。
此次亦同步完善藥害救濟制度,未來因應缺藥或疫情等情勢而專案核准製造或輸入的藥品,也將納入藥害救濟範圍,提供更全面的用藥保障。此外,對於未依規定申報或配合缺藥管理的業者,可處6萬至30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
食藥署認為修法有助於強化供應掌握並保障民眾權益。藥界多持正面態度,但也提醒30萬元罰則威嚇力可能有限;實務上部分藥商為避免違約,常優先供貨給簽約的大型醫院,導致診所與社區藥局在最後階段才得知斷貨。業界因此呼籲主管機關落實執法並建立公平分配比例,讓基層有時間尋找替代藥品,避免民眾因領不到藥而回流大型醫院就醫。
【2026-01-31/三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