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業新聞
生技條例修正 納入新劑型藥品
2020/11/15

經濟部預告修正「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放寬「新藥」適用範圍,將「新劑型藥品」納入,並因應先進國家再生醫療與精準醫療發展,納入「再生醫療」、「精準醫療」及「數位醫療」,原定發展條例將在明年屆期,這次決定延長10年至2031年12月31日止。值得注意的是,這次新增訂最大亮點是,個人股投資生技醫藥,投資額可自所得額減除的租稅優惠,以激勵個人投入生技產業,即「個人股東」只要資金投入3年以上,可享有投入金額50%的所得稅抵免。

為持續優化生醫產業,經濟部將現有「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更名為「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其中更把「新劑型藥品」納入「新藥」適用範圍,配合新型態醫療產業發展,將「再生醫療」、「精準醫療」納入,且為了促進異業整合及跨域合作,將「數位醫療」也納入適用範圍。

為鼓勵個人資金、技術投資人投入生醫產業,讓生醫產業更加活化,未來將提供個人股東與技術股減稅優惠。草案新增「個人股東」持股滿三年、在投資金額50%限度內,從當年起五年內可減免所得稅。另放寬高階專業人員及技術投資人取得之技術股票誘因。新條例也保留現有獎勵優惠,包括研發折抵35%營所稅,以及法人股東投資折抵20%營所稅。

【2020-11-12 / 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