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業新聞
立法院法制局報告示警 中國近五年 已取得台灣29%新藥代理權
2021/07/30

立法院法制局最新報告指出,台灣一定要透過中國代理商採購疫苗是極度不合理的安排與要求,中國藥商不合理的「獨家代理權」,危害台灣民眾的醫療人權,中國近五年已取得台灣廿九%新藥代理權,不容忽視,呼籲政府積極向世界各國及國際藥廠交涉。

 

報告指出,新藥(疫苗)市場以排他的「獨家代理」方式,授權給予該國處於政治及武力對峙狀態的他國,授權契約本身就具有高度的人權與道德爭議,礙於敵對國家間的對立與互不信任,極可能無法履行契約,且成為政治操作工具,造成交易困難。

 

報告中同時強調,我國、德國及中國 皆為世界貿易組織(WTO)成員,應遵守WTO輸入許可程序協定,建議經濟部適時向WTO或國際經貿場合反映,尋求解決之道,促進世界各國皆能公平、迅速的取得疫苗。

 

【2021-7-28/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