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業新聞
愛滋病條例修法 民團結盟提意見
2014/04/28

 

記者李昀澔台北報導

 

愛滋病防治相關條例近期將修法,12個民團籌組聯盟,擬提出民間版本的修正草案。政院版《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修正草案日前送交立院程序委員會,「愛滋修法聯盟」代表24日指出,包括抽血檢查無須受檢者同意的例外狀況,以及醫藥費回歸健保等條款,牽涉人權及感染者用藥權益,希望改以民間版替代。

 

由小YG行動、世界愛滋快樂、基地、露德、同志諮詢熱線、帕斯堤、紅絲帶、愛之希望、愛滋病學會、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懷愛及關愛之家等民團共組聯盟呼籲,相關增修條文有必要審慎評估。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的喀飛表示,目前正在整合各團體意見,希望在5月初歸納出民間版修正條文。

 

政院版草案主要爭議有二,其一是過去愛滋感染者的醫藥費用全由衛福部疾管署公務預算支出,但花費動輒超過30億元,疾管署已無力承擔,其他預算項目也受影響。由於世界衛生組織已認定愛滋病為慢性疾病,為比照其他慢性病的醫療條件,此次修法的重點,就是在愛滋感染者確診2年後,不再由公務預算支出,回歸健保體制,超額部分須由患者自行負擔。

 

喀飛指出,民間版機制仍在討論中,目前較確定的共識係應將「確診」改為「服藥」,也就是服藥滿2年的愛滋感染者轉由健保給付,因為確診未必需要立刻治療,也有部分感染者是確診後超過2年才開始服用藥物。

 

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認為,包括界定確診或服藥,以及由疾管署移轉至健保署的制度都需要再研議,但原則上新制公布後,就以公費支付2年為分界,逾期者回歸健保。

 

部分不被歸類在中低收入或身心障礙的經濟弱勢者,在政院版新制實施後,恐影響其就醫權利,關愛之家公關企劃部郭立凱表示,應在第16條中增列補助辦法;莊人祥解釋,公費不再支出的患者勢必納入健保,而健保本身就有處理民眾因無力繳交保費而被鎖卡等補助機制,因此原則上不會特別列入增修條文。

 

【2014-04-24/ 台灣醒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