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業新聞
政院修法!治療愛滋須健保部份負擔
2014/04/07

 

行政院院會三日通過「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修法重點包括,調整現行由公務預費支應醫療費用的做法,改回歸健保,未來愛滋感染者只要服藥2年「穩定」後,再就醫就得自掏腰包須付部分負擔;另醫事人員或警消遭針扎、咬傷時,也可不需對方同意,立即採樣檢體進行愛滋病毒檢測。

 

為了愛滋醫療費用,疾管署年年都喊快破產,根據統計,國內目前有愛滋感染者2萬6475人,每年醫療費用超過30億元,但疾管署的相關公務預算僅13.5億,根本不夠用,嚴重排擠其他防疫經費,以往曾數度要求感染者付部分負擔,全因感染者強力反彈而作罷。

 

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表示,現況愛滋病已經成為慢性疾病,有必要將感染者的醫療費用回歸健保給付,未來新增確診的感染者,前面2年的醫療費用仍將由公務預算支應,但2年過後、病情穩定,再就醫就得自付部分負擔。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宜慧認為,醫療費用回歸健保,大方向是好的,可以避免目前疾管署因財務壓力、不斷變相限制感染者用藥的問題,但該給感染者足夠時間做好心理以及經濟的準備,時間點如何切是門藝術,為什麼是2年?有些感染者即使用藥3至5年都不一定能穩定,相關配套應該再多加討論。

 

林宜慧說,一旦開始部分負擔,根據權促會去年估算,感染者每次就醫的藥費、掛號費、診療費等費用,約在700至800元,對一般人或許不算什麼,但對於無工作能力者或在學學生卻是重擔,不得不慎。

 

露德協會秘書長徐森杰也強調,目前的感染者治療比率只有7、8成,鼓勵治療都來不及了,一旦部分負擔,情況可能更糟,雖然協會對部分負擔的公平性樂觀其成,但一定要有更周詳的相關配套。

 

這次修法同時也增訂考量醫療的必要性或急迫性,有感染疑慮時,可無需取得對方同意,立即採集檢體進行愛滋病毒檢測;另未來外籍人士感染愛滋將不再強制遣返,可以留在台灣治療,但醫療費用必須全數自費。前者同樣引發爭議。

 

莊人祥表示,增訂強制檢測愛滋病毒的情形,是為了保護醫事人員和警消,過去在實務上,常發生有醫師、護理師不小心遭針扎,或警消人員執勤時遭尖銳物劃傷、咬傷,衍生感染風險,修法是為了有利進行預防性投藥評估及後續治療等相關醫療處置,適用對象也將侷限在醫事人員、警消等。

 

不過,愛滋權益團體都認為,大方向雖然立意良好,但一定會產生爭議,像是那幾類人不需要告知即可強制檢測愛滋,是無行為能力的昏迷病人?還是醫事人員自行認定的「疑似」感染者?防疫雖重要,但不能忽略人權,讓醫療獨大。

 

疾管署強調,行政院院會通過修正草案之後,仍要送立法院審議,疾管署希望立法院能儘快三讀通過,最快明年就能上路。

 

【2014-04-03/鉅亨網新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