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業新聞
癌藥專款將定期公布運用 暫時性支付未納健保有配套
2025/03/28

政府今年祭出50億元癌症新藥基金,日前「癌症新藥暫時性支付專款作業原則」已正式公告。此類暫時性支付僅適用於臨床療效證據明確,但受總額預算限制尚未收載的癌症新藥或新適應症及其他經健保署認定有必要者。

 

藥品若經藥品共同擬訂會議研擬暫時性收載後,以專款支付2至3年為原則,最長不得超過5年,再評估是否納入常規健保給付。若用藥中患者最後未能符合健保常規給付對象,要求藥廠協助病人轉換治療且轉換期間無償供藥,最長不超過1年,以免影響病人治療。

 

此外,專款運用會依政府資訊公開法辦理,每季於健保署網站公開資訊,包含藥品品項及給付規定;使用院所數、醫師數、病人數;使用金額、剩餘金額等。

 

【2025-03-25/自由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