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業新聞
食藥署定專法 細胞基因治療產品擬鬆綁
2017/07/30

有些病目前無藥可治,細胞、基因治療可能成救命曙光。食藥署今天預告細胞及基因治療產品管理法草案,除保障安全性,也設暫時核准制,可有條件先讓患者治療。

現行細胞、基因治療產品依藥事法管理,但因產品屬性不同,有另訂專法需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預告細胞及基因治療產品管理法草案,明確定義細胞及基因治療產品、確認捐贈者的合適性,並建立確保安全性前提下,核准暫時性許可證機制。

細胞、基因治療等產品若要進到臨床、用於醫療處置,必須經過三期人體試驗,確保安全性、有效性;走完整個流程,最快也要2到3年,但對癌末、罕見疾病、神經退化、自體免疫疾病如多發性硬化症、漸凍人等,可能沒有足夠時間和新產品研發賽跑。

細胞及基因治療產品管理法草案中明訂,細胞及基因治療產品推定具備有關申請的療效性,與確認安全性者,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查後,得核發附條件及給予不超過5年效期的暫時性許可證。

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祁若鳳受訪時表示,某些疾病患者面臨無藥可用處境,細胞、基因治療產品的5年暫時核准制,允許還沒走完3期人體試驗,但已有安全性、且有足夠數據可以推論療效者,可先進到臨床使用,讓患者不用再等。但該產品同時仍要持續進行試驗,並將結果提報主管機關,並在期限內重新申請許可證。

草案也明訂捐贈者的合適性,確保用於細胞或基因治療的人類細胞產品符合安全、無傳染性疾病的風險性。

祁若鳳表示,草案經過60天評論期後會送行政院,之後再送立法院完成立法程序,何時上路還沒有定數。

【2017-07-26 /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