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業新聞
失智用藥 健保給付免事前審查
2017/10/07

記者劉嘉韻、羅真/台北報導

失智人口愈來愈多,但抗失智症用藥價格昂貴,過去須事先申請通過才能獲健保給付。健保署修正規定,十月起不用事前審查即可給付,但初次使用者須於病歷上記載檢測報告。臨床醫師請命,盼放寬失智藥物開立科別,不再侷限精神科與神經內科,讓照護更普及。

目前國內失智人口約廿六萬,去年抗失智藥物事前審查件數逾五萬件。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科長連恆榮說,抗失智藥本月起雖免除事前審查,仍將監控用量、事後抽查,如發現濫用,不排除日後重納事前審查。

藥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古博仁說,抗失智藥一盒動輒二千、三千元,為避免延誤治療時機,因而評估財務後鬆綁審查規定。有醫師說,抗失智症藥物能改善患者精神症狀,也可延緩失智進程,過去患者從就醫、檢查、確診到用藥,可能須數個月至半年,刪除用藥事前審查,對患者是一大福音。

但許多失智病人未必只到精神科或神經內科就醫。不少醫師說,日本、英國等已開放其他專科開立抗失智藥,呼籲健保署放寬開藥科別限制。醫界對是否放寬科別爭議已久,目前仍無共識。

某醫學中心神經內科主任說,醫師不僅開藥,還得評估患者精神症狀是否與病程有關,其他科別醫師並未接受訓練,進行醫療處置恐有困難。但有神經內科醫師認為,大量失智症患者未確診,若開放讓其他科別醫師接受訓練,也可診斷開藥,並不是壞事。

台灣失智症協會秘書長湯麗玉說,過度專科化無法應付愈來愈多的失智症人口,開放社區醫療照護失智患者,有助提高確診率、延緩惡化。

台灣失智症協會暨精神科醫學會理事長賴德仁說,免除事前審查可縮短用藥等待期,呼籲健保署審查委員對用藥資格形成共識,以免事後審查遭核刪甚至罰款,也呼籲醫師自律,在患者確診前,不宜隨意開立藥物。

【2017-04-13╱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