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業新聞
防專利藥廠「私訂協議」不利病患 食藥署強制20天通報
2018/10/16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為避免持有專利的原廠藥業者透過協議,耽誤學名藥上市,讓病患無法快速用到便宜藥品,衛福部食藥署今(12)日預告訂定「西藥專利連結協議通報辦法草案」,要求持有專利的原廠藥及學名藥業者,若有交易行為,需在20天內通報中央主管機關,未依法通報者,將可依「藥事法」第48之19條,最高處200萬元罰鍰。

【2018-10-13/ET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