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業新聞
降血脂藥給付門檻下修 3萬人受惠
2019/03/03

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高血脂治療健保資源更充足,2月1日起健保下修部分高危險族群的治療藥物給付條件至LDL-C(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壞膽固醇)小於 70mg/dL ,助全台逾3萬名患者,避免血脂回升,抑制心血管疾病發生。醫師提醒,LDL-C即使達標,患者仍要持續治療,勿擅自停藥導致回升,暴露於疾病風險中。

健保署自2月1日起,放寬如有急性冠狀動脈症候群病史、心導管介入治療,冠狀動脈粥狀硬化等高危險群病人的藥物治療給付條件,從LDL-C 100mg/dL下修至70mg/dL。

中華民國血脂及動脈硬化學會理事長李貽恒表示,冠心症為冠狀動脈狹窄或阻塞造成的心臟疾病,而高血脂、糖尿病等易使內皮細胞功能異常,是造成動脈粥狀硬化、冠心病等疾病的高危險群。

李貽恒說,過往健保給付條件為LDL-C超過100mg/dL以上才合乎標準,介於100mg/dL與70mg/dL間患者只能自費用藥;據近年來流行病學研究顯示,有超過八成冠心症等心血管疾病患者,LDL-C未控制小於70mg/dL,隨時有發作可能。所幸健保給付規定修訂後,解決了這個治療斷層。

馬偕醫院副院長葉宏一則表示,許多民眾以為採清淡飲食以及控制達標即能降低血脂,但血液中的膽固醇(包含LDL-C)只有約15%來自飲食;另有研究顯示,若高危險群患者在血脂降到標準值後停藥,血脂便會在三至四個月內回升至服藥前狀況,還是得持續服用藥物才有成效。

李貽恒指出,LDL-C若超過70 mg/dL,疾病發生率高達25%;若LDL-C每降低39 mg/dL,就可減少二成心肌梗塞與中風的風險,不過也得看患者的身體狀況而定。

【2019-02-27/ 聯合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