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業新聞
3免疫療法下月納入健保給付 僅800名額
2019/03/17

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繼C肝口服新藥後,藥費昂貴的免疫療法也將納入給付。衛福部健保署昨天傍晚公告3種免疫療法藥物給付標準,自108年4月1日生效,今年預算約8億元,共給付8類晚期癌症、十項適應症,預估至少800名晚期癌友受惠。

免疫療法納入健保之後,對於目前正自費用藥的癌友來說,也是一大福音,原本每月藥費約20萬元,1年約需250萬元,如果可以獲得給付,約可節省50萬元。針對給付名額有限,健保署長李伯璋建議晚期癌友最近盡量回診,請主治醫師評估,如符合條件,醫師就可先取號,幫病人提出申請。

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組長戴雪詠表示,即將給付免疫療法的8種癌症,分別為黑色素瘤、非小細胞肺癌的第一至3線治療、典型合杰金氏淋巴癌、泌尿道上皮癌的1、2線治療、復發或轉移性頭頸部鱗狀細胞癌2線治療、晚期腎細胞癌3線、晚期肝細胞癌2線、轉移性胃癌3線治療等。

戴雪詠指出,為讓免疫藥物發揮最大效益,臨床醫師初步評估,認為符合資格,送件後拿到號碼牌,癌友還不見得一定可以用藥,須通過另一名醫師審核把關,確定患者肝腎功能以及體能狀況是否適合。

為精準用藥,包括非小細胞肺癌、頭頸部鱗狀細胞癌、泌尿道上皮癌等晚期癌友,另需檢測生物標記PD-L1表現量,必須超過50%以上,才能符合基本條件,檢測費用由健保支付。

肝癌、腎癌、胃癌、黑色素癌等癌友,不用檢測生物標記,減免作業流程,應容易搶到名額。

給付規定也明訂,每位病人每種癌別限使用一種免疫檢查點抑制劑,且不得互換,也不可合併使用標靶藥物,無效後則不再給付該適應症相關的標靶藥物。

使用總療程以52周為上限,必須經過電子申請,採事前審查制度,核准後使用。用藥後每12周評估一次,疾病呈穩定狀態者,可持續再用藥4周,並於4周後再次評估,療效如不錯,可以再繼續使用12周。

【2019-03-15/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