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業新聞
健保署訂上限 近九成醫材將降價
2020/06/14

自費醫材推陳出新,但價格混亂,即使健保部分給付,民眾自付差額,價差仍大。衛福部健保署針對健保差額給付醫材祭出新制,針對八大類三五二項醫材訂出自費負擔上限,八月上路。在新制標準下,估計逾八成九的健保差額給付醫材,民眾負擔均調降,估每年約有十三點三萬人受惠。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肯定健保署改革,但憂心訂定上限可能變相鼓勵收費較低的醫院拉高費用,另醫材價值可能逐年走低,官方應設計滾動式調整機制。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專門委員黃育文說,的確可能有少數醫院因此拉高收費,但醫療院所間價差勢必變小,健保署每年針對醫材價量調查,未來將滾動式檢討。

人工水晶體、心臟瓣膜、冠狀動脈塗藥支架、人工心律調節器等醫材的基本款有健保給付,但民眾選擇特殊材料或功能產品時,可自掏腰包補價差。過去價差由醫療院所自訂,衛福部健保署副署長蔡淑鈴說,健保署依法訂定自費差額上限,正式公告八大類三五二項醫材自付差額上限。

以三焦點的特殊人工水晶體為例,台北地區醫學中心向民眾收取自付差額在八萬一千多元到九萬六千多元不等,新制則要求不可收超過六萬八八三八元。

蔡淑鈴說,上路後醫療院所若未遵守規範,健保署先進行輔導;輔導三次均無法改善者,將處分停約一個月。為讓民眾方便查詢自費醫材費用並比價,健保署日前完成「自費醫材比價網」改版,將全額自費和自付差額醫材頁面分開,方便查詢。

【2020-06-10 / 聯合報】